上海数据交易所成为上海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成员单位

发布时间:2024-08-22 16:21:05

8月20日,恰逢建院六周年之际,上海金融法院召开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简称“协同机制”)联席会议,组织第二批协同成员单位会签机制规则,通报协同机制开展以来的工作成果,并就“金融基础设施开放创新中的司法需求和风险预防”开展专题会商研讨。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致欢迎辞,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竺常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出席并致辞。上海数据交易所作为第二批协同机制成员单位,出席联席会议并参加签约仪式。

去年3月,上海金融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协同机制,首批10家金融监管部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参与规则会签,共同构建金融市场协同善治新格局。一年多来,协同机制落实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十二届上海市委五次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重大任务背景下,协同机制接下来又将在哪些方面深入探索、持续发力?……来自政法单位、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等金融、法律界人士汇聚一堂,共商金融司法与监管协同之道,共谋金融综合治理之策。

赵红表示,协同机制建立以来,推出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务实举措,形成了一批具有问题导向的前瞻理论成果。第二批8家协同单位加入协同机制后,公安、检察、审判、监管、自律管理“五位一体”的协同体系初步建立,协同“朋友圈”的多元化、系统性和标识度进一步提升。希望协同机制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刑、民、行立体追责,严厉打击金融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涵养金融健康生态;进一步推动金融司法裁判和监管执法标准衔接,助力金融市场规则统一,为金融交易提供明确预期;进一步强化金融重大风险联防共治,规范金融守正创新,守护金融安全稳定,为上海进一步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开放贡献力量。

竺常贇指出,上海正在全力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上海政法机关要做好相关金融法治服务保障工作。接下来,协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维、改革的举措,努力在支撑和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要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把党的领导融入金融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在法治轨道上构建分层明确、分类施策、权责统一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维护金融高水平安全。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方法,不断健全协调有力、运行有序、落实有效的金融治理体系,以整体思维、系统观念推动金融治理高标准协同。

林晓镍指出,上海作为中国金融改革创新的高地和金融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在防范金融市场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方面责任重大。上海法院始终注重与政法兄弟单位、金融监管部门等加强合作,着力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协同机制作为上海金融法院的创新举措,建立以来成效显著,得到金融法律界高度认可。希望各方进一步深化机制建设,扩大协同范围、强化协同力度,持续拓展协同功能;进一步聚焦协同重点,依法规范金融活动,提升风险处置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协同效能;进一步深化数字改革,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形成更多数字化协同治理成果,持续强化协同动能,为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强法治合力。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卫,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胡斌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良堆,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余文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夏建亭,上海保险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郭大勇,上海数据交易所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韦志林,分别代表第二批协同成员单位,与赵红院长共同签署《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规则》。

会上,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全通过“五联”机制运行取得成效的具体案事例,通报了协同机制建立以来的工作成果。一年多来,各成员单位坚持协同理念,强化重大案件协同处理的示范效应,着力保持金融裁判规则与监管政策协调一致,推动金融市场风险联防共治;坚持问题导向,以司法建议指明问题与对策,通过数字赋能风险防治,推动金融风险信息联通共享;筑牢规则底座,突出协同案例的示范效应,践行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推动金融案例规则树立共认;服务国家战略,坚持理论研究与执法实践良性互动,聚焦市场需求与法治供给精准匹配,推动金融法治问题会商共研;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党建业务联建联学、专业人才交流共育,推动金融法治人才联培共育。

会议按照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要求,围绕“金融基础设施开放创新中的司法需求和风险预防”主题进行专题研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光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安永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副主任荣艺华,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监管一处(法规处)李广,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红,上海期货交易所副总经理张铭,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绍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明吉,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郭勇,上海票据交易所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黄文菲分别代表第一批协同成员单位出席会议。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单素华主持并做会议总结,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符望主持专题研讨。

来自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家协同单位的有关同志以及上海市政协委员、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代表等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