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内生动力 上海数交所举办第二届数据资产入表研修班
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近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企业数据资源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进行要求和规范,以指导和推进企业的数据资产入表过程,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发挥数据的价值。
8月23日至24日,由上海数据交易所联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数商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数据资产入表研修班举行,研究探讨不同类型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典型案例,共同探索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机制。
本届研修班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李琳、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院赵丽芳博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晨、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李业强分别做企业数据资产的政策指向及意义、企业数据资产化入表路径、企业数据资产会计核算和案例、企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和案例共四个模块的授课。
本届研修班吸引供方企业同方知网、华能智链、万得信息、恒生聚源,需方企业民生银行、国泰君安、东方证券、证通股份等共20家数据资产化意愿强、数据产品化水平高、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强的金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以及数据要素型企业参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张各兴在致辞中表示,《暂行规定》刚刚落地,本次研修班开班“恰逢其时”,《暂行规定》对于数字经济以及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将带来全面深刻的影响,研修班的开展可以满足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
上海资产管理协会秘书长韩康表示,未来广义的资产管理一定要将数据资产管理包含进来,数据资产管理要从技术属性向金融属性拓展。从技术意义到会计意义再到金融意义,数据资产入表开辟了数据金融属性。
为期两天的课程从浅入深,理论结合案例,深入解读《暂行规定》,探讨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路径、数据资产化对企业的意义及应对等话题。产品迭代中研发费用如何入表?怎么判断是存货还是无形资产?同一家企业不同数据产品如何确权如何入表?活动现场反响热烈,学员们围绕实操话题与授课专家们展开讨论。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李琳表示,《暂行规定》是对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的统一规范,有助于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研究,服务于我国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暂行规定》让数据资源在报表内显化出来,同时为数据资源相关信息的强制和自愿披露提供指引,帮助投资者更为全面地了解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数据资源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帮助投资者提升决策效率。《暂行规定》的出台可以解决企业对数据资源会计处理的一些困惑,指导企业将数据资源依法依规入表。
“知网拥有庞大的高质量数据资源,我们一直在琢磨如何作为一项资产来反映。” 同方知网(北京) 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左强说道。对于数据要素企业来说,有资产目录可以列示数据资源,显性化有助于促进数据要素资产流动,激活了企业内部沉淀下来的静默资产,从而也有利于推动科技企业创新,促进经济活力。
飞友科技有限公司投融资负责人龚一亭表示:“作为一家轻资产的互联网企业,飞友科技储备了大量的航空数据资源,希望通过数据资产入表提升企业资产价值,在商业层面变现,此次研修班可以帮助企业探索和实践数据资产入表路径。”
8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的通知,《行动方案》指出推动数据资产化评估及试点,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探索形成以上海数据交易所场内交易为纽带的数据资产评估机制,在金融、通信、能源等领域开展试点;并指出优化发展政策环境,探索数据资产化和会计处理的实施路径。
在财政部会计司指导下,上海数据交易所积极探索数据资产入表路径,提出数据资产化“三步蒸馏法”,从数据资源到数据产品、从数据产品到可交易数据产品、从可交易数据产品到数据资产,形成一个以数据产品交易为基础的可观察、可计量的数据资产化路径。
未来上海数据交易所将积极落实《暂行规定》,持续探索数据资产入表的可行性路径,大力培育一批数据资产入表试点企业,淬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资产入表典型案例,形成一定体量的数据资产,创新一批基于数据资产的创新应用场景,形成更多“上海案例”,为国家探索数据资产入表的路径和方法提供助力。